听过达人探店活动?挺火爆的哟。不过,湖北黄石市的市场监管局倒是对一家搞这种活动的公司下了罚单,只因他们的视频没标上"广告"二字,一不小心就得掏出一万块钱这可是全中国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!
你知道吗,“达人探店”就是那种找个懂行的人去试吃啊试用,然后回来告诉我们他试过啥感受。可是这几年,达人探店开始变味儿了,有些评价瞎说实话,还有的甚至夸张到不行,伤了消费者的心。那问题来了,既然跟广告不一样,那咱们怎么界定和管理这种点评?这个难题可真够大家烦恼的!
最新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》五月份开始实施喽,我们又有了新的规矩来应对网络广告的变化。比如说,有些分享时就算提到了购物、评价物品好坏或写些试用感受,还加上购物链接就要标明“广告”字样,这样大家都能一眼看出是不是广告了。所以,那些看似好评如潮的餐厅推荐短片,只要配上购物链接也是广告,得规规矩矩写上“广告”二字才行
为啥要定这些规定?第一个原因,大家得了解真相和选择权,买东西不能糊里糊涂的不是么;再说了,我们也要好好管理下那些达人探店的广告。既然是广告,那就得按照广告法规和其他法律办事儿,别玩儿那些模棱两可骗客户的把戏。其实,早在这新规出来之前,很多地方的监管部门已经提醒过了,让大家警惕这种推销手法,但似乎没什么效果,问题还在不停出现。看来这次罚钱会给他们一些警告。
是的,没规矩真不行!在法律的规定下,咱们要清楚明白“达人探店”这类广告只是推销商品罢了。别小看规定,只有认真遵守,企业才能稳健迈向更好的未来。
说实话,达人探店挺火爆的,不过这里面的问题也不能忽视。要想保护咱们的权益,就得搞明白探店和广告到底有什么不同,还要严加管束。只要大家按照规定去做,这行业肯定会越来越好。我给你们聊了聊探店的话题,还有些地方已经开始罚钱了,所以我们更得加油!要真把精力都放在法律法规上,达人们才能越来越出彩。你们怎么看?快来发表看法!点赞分享也是挺好的主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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